圖為部落耆老Beyking的農地,104年他申請農委會「契作短期經濟造林計畫」,在約3分的土地上種植桉樹,短期經濟造林政策須至少6年以上至10年,Beyking說造林的期限接近,他打算重新再整理土地。
支亞干部落大部分的土地受到政策影響,一開始政府推廣造林補助,部落族人開始大量種植特定樹種,例如牛樟、白楠木等,這些樹種均非部落原生種,我們在訪談時就有明顯的對比,當問起土地上過去老人家種植或是地主自己種植的植物及樹種時,他們清楚的說出族名,但問起造林政策的樹種時,長輩們卻生澀的說不出來,甚至連華語名稱都要想很久。
大量的非部落原生種植於土地,卻無法實際地連結部落的文化。
造林補助的政策脈絡回應當代原住民部落勞力不足及農業經濟低落的現況,如受訪者於警界退休後想要重新整理自己的土地,卻遇上人力不足的困境,因此選擇部分的土地造林,部分的土地搭建雞寮養雞。造林補助的政策目的為防止土石流失,其政策填補原鄉部落的農業生活現狀,但補助期長達10、20年,也限制地主土地利用的其他想像。
目前支亞干種植的山蘇達50公頃以上,但依據112年農委會頒布之「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中,並未將山蘇納入種植作物之中。
實際上依據本團隊的訪查,山蘇的種植少有大量用藥抑制雜草或過度施肥的情況,且通常也會種植於大樹下,減少山坡地逕流增加之外,更增加山林管理,降低外來作物如小花蔓澤蘭或銀合歡的滋長,是一個非常符合SDGs的地方產業。